国产原研靶向HER2创新药物—伊尼妥单抗的临床应用要点

在抗HER2治疗领域,单克隆抗体是HER2靶向治疗的“基石”,通过识别并结合HER2蛋白,单克隆抗体能够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和增殖。伊尼妥单抗是中国首个自主研发的改良型抗HER2单克隆抗体药物。该药物的Fab段与曲妥珠单抗相同,但通过对Fc段的修饰,降低了免疫原性和不良反应,因而展现出更强的ADCC效应。

本文将详细介绍伊尼妥单抗的作用机制、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旨在帮助患者和临床医生更全面地理解这一药物,为抗击乳腺癌提供重要支持。

1、性状&规格

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带乳光溶液。

50mg/支;150mg/支。

2、药理

伊尼妥单抗是一种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特异作用于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的细胞外部位;

伊尼妥单抗可介导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反应(ADCC);

伊尼妥单抗在体外及动物试验中均显示可抑制HER2阳性肿瘤细胞的增殖;

HER2原癌基因或C-erbB2编码一个单一的受体样跨膜蛋白,分子量为185kDa,其结构上与其他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类似;在原发性乳腺癌患者中观察到有25%~30%的患者HER2阳性。HER2基因扩增可导致肿瘤细胞表面HER2蛋白表达增加,导致HER2蛋白活化。

3、适应症

适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与长春瑞滨联合治疗已接受过1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4、剂量与给药方式

单周用药方案:伊尼妥单抗的推荐初始负荷剂量为4mg/kg,静脉输注90分钟以上;维持剂量为2mg/kg,每周一次。

三周用药方案:伊尼妥单抗的推荐初始负荷剂量为8mg/kg,静脉输注90分钟以上;维持剂量为6mg/kg,每3周一次。

严禁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

长春瑞滨的推荐剂量为25 mg/m2,第1,8,15天静脉滴注,在伊尼妥单抗输注后当天应用,每28天为1个周期。有关长春瑞滨用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长春瑞滨的药品说明书。

5、剂量调整

针对输注相关反应的调整:患者发生轻度至中度输注相关反应时可降低输液速度;发生呼吸困难或者临床显著的低血压时应中断输注;发生严重和危及生命的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应永久停止使用伊尼妥单抗。

针对心脏毒性的剂量调整:开始伊尼妥单抗治疗前应检测左室射血分数(LVEF),治疗期间也应常规监测LVEF。出现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0%且LVEF绝对数值下降至50%以下时,应暂停伊尼妥单抗治疗至少3周。3周内LVEF回升至≥50%或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0%,可恢复使用伊尼妥单抗;若LVEF无改善或进一步下降,或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应停止伊尼妥单抗用药。

6、使用说明

伊尼妥单抗不含任何防腐剂,药液配制和静脉输液过程应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取伊尼妥单抗每支加入2.5ml灭菌注射用水,轻轻旋转溶解;根据患者体重计算给药剂量后抽取所需体积的溶液,缓慢注入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不可使用5%葡萄糖注射液),轻轻翻转混匀,供静脉滴注;

严禁剧烈振摇!配制成的溶液为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溶液;

为防止微生物污染,药品溶解后的药液应马上使用。溶液滴注前应目测有无颗粒产生和/或变色。

7、动力学特征

单次给药:19例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单次静脉滴注伊尼妥单抗100mg(7例)、250mg(6例)和500mg(6例),药代动力学过程符合静脉滴注二房室模型,具有非线性药代动力学特点。

曲线下面积不呈剂量倍比增加,随着剂量的增加有消除半衰期增加而清除率降低的趋势。峰浓度(Cmax)均值分别为38.3µg/ml、67.0µg/ml和171.5µg/ml,消除半衰期(t1/2)分别为99h、121h和167h,曲线下面积(AUC)均值分别为4392µg·h/ml、6811µg·h/ml和22446µg·h/ml。

清除率(CLs)分别为0.0248L/h、0.0375L/h和0.0229L/h,表观分布容积(Vd)均值分别为3.4L、5.6L和5.4L。

稳态药代动力学:6例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连续静脉滴注伊尼妥单抗12周(负荷剂量4mg/kg,维持剂量2mg/kg,每周1次),血清药物浓度不断增加,到第12周时基本接近稳态,第12周血清药物浓度维持在75.7-116.5µg/ml,在最低起效浓度20µg/ml之上。

药代动力学过程符合静脉滴注二房室模型,曲线下面积为23603µg·h/ml,消除相半衰期为181h,表观清除率为0.045ml/h,表观分布容积为12.1ml/kg。

8、注意事项


心脏毒性:

使用伊尼妥单抗治疗的患者,特别是曾使用过蒽环类抗生素和环磷酰胺的患者,均应进行基线心脏功能评估,包括病史、体检、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或放射性心血管造影(MUGA)等,并记录基线左室射血分数(LVEF)。

治疗期间所有患者应定期监测心脏功能,一般情况下每3个月测量LVEF一次。

若LVEF值相对基线下降>10%,并且下降至50%以下,则应暂停使用伊尼妥单抗,并在约3周内重复评估LVEF。若LVEF无改善,或进一步下降,或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则强烈建议终止伊尼妥单抗用药,除非认为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

对于发生无症状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频繁监测(如每6-8周一次)。若患者的左心室功能持续减退,但仍保持无症状,医师应考虑终止治疗,除非认为对个体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

不推荐合并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使用伊尼妥单抗:

充血性心力衰竭

高危、未控制心律失常

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

有临床意义的心瓣膜疾病

心电图提示透壁性心肌梗死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输注相关反应

包括发热、寒战,还偶见恶心、呕吐、疼痛(有时发生于肿瘤部位)、头痛、眩晕、呼吸困难、低血压、皮疹和乏力等症状。

所有发生呼吸困难或临床严重低血压的患者均应停止输注伊尼妥单抗,同时给予相应药物治疗,治疗药物包括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苯海拉明、支气管扩张剂和氧气等。

应密切监护患者并进行仔细评估,直至所有症状与体征得到完全缓解。强烈建议所有发生严重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永久停止使用伊尼妥单抗。

肺部反应

肺部反应事件可能包括间质性肺病(包括肺浸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炎、非感染性肺炎、胸腔积液、呼吸窘迫、急性肺水肿和呼吸功能不全等。

导致间质性肺病的危险因素包括之前或正在合并使用其它已知可导致间质性肺病的抗肿瘤治疗,如紫杉烷类、吉西他滨、长春瑞滨和放疗等。

因肿瘤进展或合并疾病导致静息状态呼吸困难的患者发生肺部反应的风险更高,此类患者不应接受伊尼妥单抗治疗。

化疗诱导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加重

在伊尼妥单抗联合长春瑞滨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临床试验中,联合治疗组患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高(试验组比对照组:88.00% vs. 82.24%,其中3-4级发生率为71.11% vs. 53.2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应告知患者怀孕期间使用伊尼妥单抗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如患者在伊尼妥单抗治疗期间怀孕,需进行密切监测。对于怀孕期间使用过伊尼妥单抗治疗的妇女,应监测是否发生羊水减少等问题,如果发生羊水过少,则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检查和监测。

尚不清楚伊尼妥单抗是否能分泌到人乳汁中,由于人免疫球蛋白(IgG)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对婴儿的潜在伤害未知,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伊尼妥单抗治疗期间停止母乳喂养。

参考文献:

注射用伊尼妥单抗(赛普汀)说明书.

国家卫健委《乳腺癌合理用药指南(第二版)》